为(wei)促(cu)进集团干部职工深入了(le)解(jie)新修订《公(gong)司法》中的重点(dian)条款(kuan),规范集团日常经营管(guan)理行为(wei),进一(yi)步提升(sheng)公(gong)司法治建设水平,近日,集团邀请国浩律师(乌(wu)鲁木齐(qi))事务(wu)所赵(zhao)旭东律师来(lai)集团开展“新《公司法》对国企公司治理影响解读”的专题培训。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艾斯哈尔·茹孜主持并参加培训。
赵旭东律师从《公司(si)法》修订背景意义、对(dui)国企公司(si)治理结构的影(ying)响解读、新《公司(si)法》下(xia)“董监高”的责任风险及应对等三个方面揭示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重点指出党组织在国家出资公司中的领导作用是本次修订公司法的一个重要变化,党建入国企章程进度明显加快。
课上详细讲解了(le)新《公司法》中对于监事会/监事的设置必要性、前后《公司法》对于国资监管职权规定、董事会成员设置、总经理职权边界、法定代表人范围、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方面规定的变化,同时赵律师也提醒本次《公司法》修订新增了注册资本5年内实缴制度以及逾期对未足额出资的股东除权的规定。本次《公司法》的修订,优化了国企治理结构、完善认缴登记制度、加强股东出资约束、提升合规内控标准,增强董监高责任,对国企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
通过培训,集团(tuan)参(can)训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新《公(gong)司法》施行(xing)后对公(gong)司的(de)(de)(de)治(zhi)理体系、管理权限边界设定(ding)等方面的(de)(de)(de)重(zhong)大影响,为未来(lai)优(you)化(hua)公(gong)司治(zhi)理体系,提(ti)升(sheng)风险防控能力提(ti)供了有益(yi)的(de)(de)(de)参(can)考。
本次培训以现场+视频的形式召开,集团总经济师、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集团本部员工代表、分子公司领导班子及法务相关工作人员共170余人参加学习。